“山水耀军魂,法风润军心”--山东交通学院暑期三下乡实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发展的团队理念,2024年7月至9月,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学生,瞄定“让退伍军人成为全社会尊敬的人”的奋斗目标,以提供退伍军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的方式,为推动退伍军人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近日,以“退伍军人法律优抚服务创新研究”为核心的大学生理论及宣讲团在长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法学院支持下开展并圆满结束,成绩显著,效果好评。实践开始前,学院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所进行协商,召集了十余名对退伍军人有着崇高敬意的法律专业学生,成立了法律普及宣讲团,团内成员广泛查阅社会材料,撰写实践活动计划书,畅谈法律援助工作的种种设想,成功迈出了青年走出校门、服务社会的第一步。
青衿之志,履践致远。在为期3月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中,前往退伍军人事务所的第一日,双方举办了座谈会进行实践活动的交流,在此之后,实践团成员每日都派相关成员去退伍军人事务所值班留守,解答来往的退伍军人的法律问题,并且在团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调查问卷,为更好更深入的了解和解决退伍军人的社会问题做好充足了的准备。
退伍军人法律援助实践座谈会 马丽娜供图
同时,为了增强青年的爱国意识与精神,实践团组织前往长清区革命英雄事迹展览馆,极大激发了青年们对军人们的敬意,坚定了为军人服务的决心。不仅如此,实践团与事务所更是在八一建军节这个重要日子举办了以退伍军人为主角的文艺节活动,以唱歌跳舞这种喜闻乐见的方式,极大的提升了社会对军人的理解与尊重,增强军民团结,传承和弘扬军人精神。总之,在实践期间,团内青年们依靠自身的专业技能与优势,对接学校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为退伍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在帮助退伍军人回到社会的同时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感受的社会的温暖。
宣讲团成员为退伍军人法律援助 马丽娜供图
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年即后浪。梁启超曾说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当今青年,是时代发展的晴雨表,更是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接班人。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中,团内成员在投身社会实践的同时,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运用了自身专业所学,真正的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退伍军人法律援助宣讲团的实践活动使各位成员加深了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理解与感悟,更是通过此次活动推广了青年服务社会的社会价值,增强了当代青年服务社会、贡献社会的决心与本领,让广大青年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强国的建设道路中来。
交通法学院师生与退伍军人事务局领导合影 马丽娜供图
通讯员 刘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