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报,大学生实践新闻投稿平台

全国生态日,与江阴检察共话长江保护 ——苏州大学“‘益’起护江”团队走进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8-17     阅读:
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同学组建的“‘益’起护江——长江经济带新质生产力发展成就观察团”(以下简称实践团)来到了他们暑期社会实践的首站——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在这所长江边的检察院交流学习长江保护的司法实践。实践团通过一场审判、一次参观和一个座谈,深入学习江阴检察参与长江大保护的司法实践及其成果。
 
一、一场审判
上午,实践团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前往江阴市人民法院旁听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与胡瑶、王从友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本案由江阴检察对盗伐树木的胡瑶、王从友提起公益诉讼。经法庭主持,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共同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17144.7元,并根据生态修复方案按照“伐一栽三”进行树木补种。两名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补种树木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从“森林资源破坏者”变身“森林生态修复者”,实现惩罚犯罪、修复环境、损益平衡的有机统一。

二、一次参观
当日下午,实践团在江阴检察李主任、方主任的带领下参观江阴检察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快检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检测室设计,配备了智能型多功能水质测定仪、泵吸式复合气体分析仪等专业设备,能够避免传统模式下对专门检测单位的依赖,为江阴检察进行长江保护提供了快速获取数据和固定证据的利器,通过科技强检的路径大大加强了江阴检察保护长江生态的能力。


三、一个座谈
随后,实践团与江阴检察方主任、李主任展开了座谈交流。在座谈中,方主任详细阐释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的内涵、历史沿革、实践成果和未来图景。她重点提到了司法部门在长江保护上的实践以及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并在会上回答了实践团有关公益诉讼、长江不同流域的司法现状等问题。

会后,实践团在两位主任的带领下来到江阴市检察院党群服务中心,深入学习了该院第五党支部的“益起护江”党建品牌以及他们以司法力量保护长江生态的事迹。

实践团的江阴之行告一段落,但实践团、江阴检察保护长江之行将继续下去。本次学习坚定了实践团成员对保护长江的信念、增强了成员对参与司法实践的期待,法学院的学子在2024年以学习者的身份学习长江保护及其司法实践,也将在不远的未来以实践者的身份参与其中。
 
 
作者:大学生网报    来源:大学生网报
    扫一扫 分享悦读
社会实践推荐
  • 浙金院国商学子三下乡: 走进杭州探索非遗根脉
  • “三下乡”实践活动:青年学子投身乡村振兴,贡献智慧与力量
大学生网报©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2010258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