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育人成效,鼓励大学生以实际行动反哺母校,点燃学弟学妹“大学梦”。寒假伊始,阳光学院艺术学院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实践队满怀激情地前往福建省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开展了“把我的大学带回母校”宣讲活动,向高中母校的学弟学妹们全面展示了阳光学院的育人特色和卓越风采。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前身为“福建省福清元洪师范学校",2002年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改制为普通高级中学,是一所福建省二级达标校,目前正在努力创建福建省一级达标学校。学校位于融城龙山之麓,龙江之滨,是一所花园式学校,也是福建省“行知实验学校”之一。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宣讲小分队,由阳光学院艺术学院舞蹈学专业林嘉欣,学前教育专业薛翁妮、颜佳茵、吴嘉妮,应用心理学专业邱美龄5名同学组成。在开展活动前,为了确保宣讲效果,宣讲小分队提前与母校老师沟通,确定宣讲时间和地点,并精心准备了宣传资料、小礼品、PPT和视频。
活动开始,实践队成员们首先通过宣传片简短的让学弟学妹们了解学校,随后通过PPT详细介绍了我的大学。在介绍过程中,特别强调了大学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并分享了团队成员们在大学里的心得体会。此外,还将带来的宣传资料分发给他们,鼓励他们登陆学校官网了解更多信息。
宣讲结束之后,实践队成员们鼓励学弟学妹们积极提问,问题涉及学习方法、大学生活、专业选择等多个方面。宣讲小分队根据自身经验,耐心解答,并分享了一些实用的学习技巧和备考策略。通过宣讲,学弟学妹们对大学生活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报考目标。
团队成员纷纷表示希望通过他们的经历和感悟,为正在为高考而奋斗的学弟学妹们提供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搭建起高中母校与大学母校的连接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