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经营权入股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新发展
为了深入研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7月13日上午,烟台大学法学院农地经营权流转调研队前往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后堤新村开展实地调研活动,与村委会书记以及青岛供销普惠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展开了深入交流。


据书记和经理介绍,后堤新村创新采用土地经营权入股这一模式,即与当地村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村民们以自己的闲置土地入股,村集体以其固定资产入股,公司以生产资源如技术等入股,再由村集体和合作社统一种植和经营相关农作物,年底在保证农民保底收入的基础上提取公积金,将农作物售卖所得按照股份比例分红给村民。由此观之,这种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方式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建设。据经理介绍,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土地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流转配置方式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传统的土地出让、租赁等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经济长远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在此背景下,“土地经营权入股”作为一种新型土地使用模式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打破了以往土地经营权单一的出租方式,实现了土地资产的资本化,成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与村支书和公司经理的学习、交流和探讨,团队各成员了解到了关于土地经营权入股这一新型模式,同时也了解到村集体如何解决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群众入社意愿不高、专业复合人才缺乏、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这三大难题,为后续实践调研和报告撰写打下了坚实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得知此事要躬行”,队员们充分认识到只有在实践中充实理论知识,厚植国家情怀,才能更好地提升个人素质,用实际行动为提升和改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效率和流转安全作出贡献,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青年的责任和担当,真正做到把论文书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服务家乡和社会,为助力乡村振兴见效赋能。